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

爆料黃名偉欠錢不還--薛志正妨害名譽被起訴

以模仿政治人物出名的藝人薛志正,前年接受媒體訪問時,點名音樂製作人黃名偉欠他500萬不還、還避居中國吃香喝辣,黃名偉告他妨害名譽,士林地檢署昨將薛志正起訴。


起訴書指出,97年12月30日報紙以「薛志正爛好人遭黑道討錢,為友背債4千萬」為標題的報導,其中1段敘述薛與黃名偉的金錢關係,內容指出,「10幾年前,他(薛)和東方魅力唱片公司前總裁黃名偉合開錄音室,後來黃名偉以轉投資向他借錢,他借出500萬元,不料黃名偉卻陸續跳票且遠避中國,在中國吃香喝辣,卻不認債務,令他氣結」。黃名偉認為與薛志正的資金往來是投資關係,並非欠款,怒控薛志正加重誹謗。


薛志正到庭坦承接受採訪時,有談及借款給黃名偉的事,但聲稱500萬元是記者自己寫的;李姓記者則說是完全依據薛志正的說詞報導,有採訪筆記為證。


起訴書說,薛志正利用不知情的媒體,發表足以毀損黃名偉名譽的不實言論,刊登在報紙而散布於眾,為間接正犯,將薜志正提起公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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